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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要素分析的宁波市体育社团发展治理结构研究

来源:市体育局课题研究 日期:2017/11/7 16:13:12 


林宗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315211)

摘要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背景下,以宁波市体育社团发展的治理结构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梳理、实地考察走访宁波市体育社团以及省市体育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并且访谈国内体育社团研究领域专家学者,从治理主体与客体、治理行为、治理环境、治理目的等四个基本视角出发,探究宁波市体育社团发展的治理结构,提出符合宁波市体育社团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要素;体育社团;治理结构

1 前言

体育是我国社会文化中的一项重要事业。体育社团等体育组织在体育发展中担负十分重要的角色,不仅是体育领域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合作者,也是经济改革的延伸地带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机制。当前,以体育社团为主要代表的体育组织面临着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经济转型升级、政府职能转变、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等多重机遇,如何抢抓机遇、趋势而上,是摆在每个体育组织和体育人面前的现实课题。

具体来说,体育社团作为社会中间组织是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有效的传达不同群体的体育需求,通过参与社会公共体育政策, 提高政府对公共体育需求的回应性。体育社团组织的发展和成熟有利于其承接政府体育职能,形成体育事业治理主体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体育事业治理主体间相互合作、相互监督、民主协商的伙伴关系的形成,有利于促进体育事业治理模式的转型和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形成。目前,宁波市拥有市级体育社团有39个,其中创建省级先进体育社团25个,3A级以上体育社团共21个,市级体育社团开展各类赛事活动的数量质量不断上升,成为服务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的生力军,然而在当前的体育社团发展过程中依旧存在着相应的问题,这根本的原因是体育社团相应的治理结构不清晰导致。本研究从明晰治理结构要素和治理结构特征作为出发点,结合对宁波市体育社团发展现状的分析与探讨,提出符合宁波市体育社团未来发展的策略选择。

2 研究对象及方法

2.1 研究对象

选取宁波市体育社团发展的治理结构作为研究对象,探究其中的治理主体与客体、治理行为、治理环境、治理目的等治理要素以及治理结构的特征等,并结合宁波市体育社团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与佐证。

2.2 研究方法

2.2.1 文献资料法

根据研究目的,阅读大量公共治理等领域的学术专著,通过CNKI系列数据库查阅大量国内外有关于体育社团、体育组织发展策略等文献资料,为本研究论文构架奠定理论基础。

2.2.2 实地考察法

根据研究需要以及体育社团项目特点,选取宁波市16个市级体育社团(其中奥运项目类体育社团10个,非奥运项目类体育社团5个,其他类体育社团1个)进行实地调研与考察,了解相关体育社团的发展与现状,为本论文的撰写提供详尽资料与数据。

表1 宁波市体育社团考察情况一览表

序号

体育社团

类型

1

宁波市足球协会

奥运项目

2

宁波市篮球协会

奥运项目

3

宁波市排球协会

奥运项目

4

宁波市网球协会

奥运项目

5

宁波市羽毛球协会

奥运项目

6

宁波市乒乓球协会

奥运项目

7

宁波市游泳协会

奥运项目

8

宁波市田径协会

奥运项目

9

宁波市体操协会

奥运项目

10

宁波市举重协会

奥运项目

11

宁波市武术协会

非奥运项目

12

宁波市长跑协会

非奥运项目

13

宁波市户外运动协会

非奥运项目

14

宁波市体育舞蹈协会

非奥运项目

15

宁波市围棋协会

非奥运项目

16

宁波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其   他

注:奥运项目类体育社团10个,非奥运项目类体育社团5个,其他类体育社团1个,共计16个(排序不分先后)。


2.2.3 专家访谈法

根据研究需要选取了宁波市体育总会相关负责人、宁波市级体育社团负责人以及体育社团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为访谈对象,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相关社团的实际建设状况,为本研究提供原始材料。

3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背景下体育社团发展内涵与前景功能

3.1 体育社团发展的内涵

体育事业是我国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亦是“全名健身计划”、“大健康”战略等的主要阵地。对于体育事业来说,全社会的各级、各类的体育社团是体育事业发展中不可缺失的“车轮”,带动着我国体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如何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作用,使之成为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实现社会治理需要最大限度地激发社团组织的活力,发挥社团自治和公民参与的功能,从而担负起“共治、共管”的社会治理使命。随着中国体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体育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体育社团组织逐步形成了体育社团层次结构,在现阶段我国体育社团又在体育公共事务中肩负着实现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使命。

3.2 体育社团发展的前景功能

(1)体育社团引领全民健身的功能作用

从体育社团的本质属性来看,体育社团是参与体育运动的人群的集合。对于体育来说,体育社团是体育活动的物质支柱和生存土壤。对于全民健身而言,体育社团在引导人们参与体育项目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主要的引领和组织作用,以及相应的渗透与辐射作用。

(2)体育社团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作用

体育运动项目作为一个社会文化活动,传承着社会文化和承载着精神文明建设。体育社团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中引领了体育锻炼之风,对于净化社会环境以及引领文明风尚,具有突出的导向作用。通过体育社团的活动载体,不仅进一步扩大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增强了人民群众体质,并且在其中培育精神,促进社区文明、村风文明、学校文明、单位文明,促进了全社会的和谐。

(3)体育社团聚集社会资源的功能作用

体育运动是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的突出的社会文化活动,体育社团作为体育运动开展的基层组织,是一个集聚社会人才的组织平台,一个集聚社会资源的活动平台。在群众体育的双向互动中,体育社团组织下的体育活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并且扩大了体育社团的参与和受众面。使得体育社团成为发展体育事业、保证开展社团活动的必不可少的体育物资的集散地。

4 宁波市体育社团发展治理结构分析

4.1 治理主体

治理主体是治理的行为主体,治理主体的作用贯穿了治理活动的全过程,集中表现在对治理目标的确定、治理计划的制定和治理行为的实施等各个环节。体育社团的治理属于社会治理的范畴,从理论上而言,利益相关者理论更加适合用于判定体育治理的主体。从相应的理论视角出发,能够影响到宁波市体育社团的治理目标实现的群体和机构主要有:政府部门(包括了民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媒体、赞助企业等。

(1)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是体育社团治理中较为显著的治理主体。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体育社团是经由政府的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对其享有天然的管辖权,而体育部门则承担相应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工作只能,在《体育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2)体育总会

从根本属性上来看,体育总会本身也是一个群众性的体育组织,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通常体育总会实行会员制,其团体会员包括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社团)、下辖行政级别的体育总会以及行业系统的体育协会等。在《体育法》中同样也提及“各级体育总会是联系、团结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应当在发展体育事业中发挥作用”。

(3)媒体

在体育社团治理的过程中,媒体自始至终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作为一种信息传输的渠道和相应赛事活动的分销手段,媒体除了起到提升体育社团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影响力和知名度外,还作为一种有效地监督机制,运用强大的媒体力以及舆论对体育社团组织建设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性以及可能存在的贪腐现象产生了巨大的威慑作用。

(4)赞助企业

由于体育社团的非营利性质,决定了其在运作相应体育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借助政府以及社会的力量来支付相应的成本。在传统的体育社团发展模式中,政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力量开始充分介入体育活动中来,赞助企业开始逐步行为了影响体育活动乃至体育社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主体,并且通过赞助企业的社会力推动着运动项目的持续发展。

4.2 治理行为

体育社团的治理行为是就体育社团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与分配而进行的具体制度设计,包括了体育社团的所有权性质的安排以及管理权分配的治理机制。

长期以来,体育社团长期依附于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为其承担政府的职能,通过获得政府垄断下的体育资源而维持自身的运作和管理。人们对于体育社团的关注也主要集中在体育社团的功能性上,关于体育社团的所有权性质的根本问题并不是被人们常常提及,体育社团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不成为影响早期体育社团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的障碍。然而,社团实体化成为了当前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点,而实体化的第一步就是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在根本属性上与政府部门区分,并且能够从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实现与政府的“脱钩”。

传统意义上,体育社团的日常管理通常由各级的体育总会负责,为此宁波市体育局、宁波市体育总会联合下发了《宁波市体育社团(暂行)管理办法》,从而确立了对体育社团的管理实行行政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体育总会依法对体育社团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随着公共治理的进一步推进,体育社团在相应领域内管理的自治被广泛认同,对于外部管理和内部管理的治理机制则成为了体育社团治理的主要行为。

4.3 治理环境

治理环境是治理结构系统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是影响治理结构的外部环境因素的集合。就体育社团的现实领域而言,主要的治理环境包括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变化与发展。

(1)政治环境

政治环境是影响体育社团的首要因素。通常,政治环境包括了政府行政部门对于体育社团的施政行为以及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于体育社团治理的制约。目前,我国尚未颁布专门性的《社团法》,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各省市的具体实施细则共同构建了对于体育社团在内的全部社会团体的约束。就宁波市而言,2014年宁波市民政局出台了《宁波市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的管理办法,更早的2009年宁波市体育局便出台了《宁波市体育社团管理办法》,上述条例也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变化中做出过相应的修订,从而更好地符合社会发展现实,为体育社团的发展提供政策环境上的支持。

(2)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是影响体育社团发展最为显著的环境因素。体育活动的需求是一种高层次的派生需求,其体育社团组织的建立和体育活动的开展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经济基础之上。体育社团治理的经济环境主要包括了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水平等宏观内容,以及体育市场的供需水平、消费者行为偏好等微观的内容。毫无疑问,对于宁波市的体育社团而言,宁波市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为宁波市体育社团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经济基础和市场空间。

(3)社会文化环境

对体育社团治理而言,社会文化环境是影响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的重要因素,通常意义上包含了人口规模要素、地理区位要素、受教育程度及文化水平、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内容。就宁波市体育社团现实的社会文化环境而言,首先地处长三角东部沿海的优越地理位置对船艇类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地理空间上的便利条件,从而形成了宁波市船艇运动协会这样的体育社团;宁波市还是CBA联赛八一男篮俱乐部的所在地,高规格的顶级职业联赛也带动了篮球运动在宁波的开展,宁波市的篮球协会也成为了在市本级范围内组织架构完整,社会化程度最高的体育社团。

4.4 治理目的

(1)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

体育社团的根本属性,决定了其不能完全以市场经济的经济效益和价值判断作为体育社团的根本方向。对于体育社团而言,作为政府部分公共职能的承担着和受让者,以社会综合效益最为根本目标是一个必然选择。社会综合效益既包括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两大内涵,同时又更加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体育资源配置最优化

对于资源而言,无论是政府所有的垄断性体育资源,还是体育市场中的体育资源,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化都是最为核心的目标。就体育社团来说,一方面既要积极通过承接政府的转移职能获得垄断性的资源,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参与到市场活动中,凭借自身体育方面的专业优势获得广大的市场资源,通过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实现体育资源的效用最大化,用以促进体育事业和群众体育的开展。

(3)体育社团运行最佳化

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体育社团的良性运行离不开自身的科学管理,也离不开政府、社会等的扶持与帮助,尤其是各级体育总会对于体育社团的监督考核与奖励,是对于体育社团运行最为直接的激励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对于体育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及活动影响,以及体育社团内部组织管理等进行准确的量化的评估,逐步实现体育社团的最佳化运行。

5 宁波市体育社团的多中心治理发展策略

当前,在全社会努力实践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宏观背景下,体育社团治理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实现政府体育行政管理与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务的均衡,而选择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中心治理发展策略,无疑是一个发挥全社会参与,实现“共治、共管”的社会治理的正确选择。

5.1 激发体育社团组织影响和活力

体育社团的影响与活力,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最终目标。现实中,尽管体育社团的实体化进程已经全力推进中,但体育社团建立的初衷不同,其主要的侧重作用也不相同,在激发起相应活力的途径也要随之适应。首先,注重拓展影响。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政策和“健康宁波”发展目标的引领下,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经济和就业、政府职能分担、社会服务贡献、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积极性,推进其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竞赛组织、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繁荣体育文化等领域的重要影响;其次,注重品牌传承。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带来的体育需求,积极打造新的亮点和品牌。充分整合体育场馆设施资源和群众体育活动设施资源,打造一批“新常态健身园”,打响“健康宁波”理念传播品牌;最后,注重引领带动。以宏观视野的格局,横向拓展至各行各业,纵向延伸至基层乡镇,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向基层领域全覆盖,构建起具有宁波特色的市、县、镇、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服务组织体系。

5.2 提高资源服务配置效率

根据不同体育社团所在项目发展的社会现实,以市场化配置资源作为根本导向,辅以相应的扶持机制,努力提升资源的有效配置。首先,针对项目市场化程度高的体育社团。一方面积极引导体育社团与企业等其他社会组织对接,通过市场的行为,如为社会大众提供各类有偿服务来获取相应收益,促进社团组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次,针对项目市场化程度一般的体育社团。一方面,需要积极帮助其拓展市场资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发展环境和空间,另一方面积极将政府的公共体育资源通过转移支付和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资源的社会化流动,实现这一类体育社团的持续发展;最后,针对项目几乎不存在市场化运作的体育社团。主动地通过释放公共体育资源,将政府部门的体育职能与公益性事业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的基本方式,一方面促进大众的体育参与,一方面提供社团的自身造血能力。并且建立相应的考核与评价指标,对于连续多年无法实现较好地完成公共服务职能和实现初步社会化的社团给予政策上的调整,乃至注销。

5.3 构建组织自治制度及环境

从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总会的视角出发,构建起社团组织的自治环境。首先,积极树立自治的核心意识。准确把握当前所处的变革时代特征,坚决摒弃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和工作方法,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正确方向推进改革治理;其次,加强章程约束和制度建设。着力完善集体领导、理事监事、经济责任审计等社团管理制度,督促体育社团建立完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机制;再次,主动转移政府体育职能。在深化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趋势下,体育行政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并且将这一部分的职能主动转移给有资质、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体育社团组织来承担;最后,要建立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权威代表性。积极树立体育社会组织的公共代表性和权威性,使其成为在既定的专业领域具有广泛代表性、公允性、权威性,善于寻求社会效益与自身利益的合作共赢。

6 结论与建议

多中心治理理论阐述的理念,对习惯于自上而下管理的中国群众体育社团来说无异于颠覆性的治理模式,中国群众体育社团的发展需要更多贴近民心、民意及可供选择的优质公共服务体系,来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无论何种形式的群众体育社团,最终促进国民体质健康和社会进步才是社团的价值所在,因为实现中国梦的基础是人民健康的体魄与民主、和谐的社会环境。应该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自觉化道路,实现体制内政府体育管理权威与体制外参与体育事务的民间社会力量的同步发育,为较好地履行社会治理使命疏导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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