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印章使用管理,确保用章安全无误,维护公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会的印章包括:
(1)“宁波市体育科学学会”印章;
(2)“宁波市体育科学学会财务专用章”印章;
(3)法人代表印章。
(4)“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印章;各专业委员会印章不对外,只对学会内部。
三、学会印章的保管:学会公章由办公室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印章由秘会长保管。
四、印章的使用
1、 学会印章原则上在秘书处内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需报法人代表审批,并由办公室备案。
2、 学会印章文件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员直接办理,不得承接外单位人员直接用章事宜。
3、 学会印章原则上不得在空白信函、证明、便笺等凭证上盖章,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法人代表审批,并注明事由、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方可加盖。
4、 办公室设印章使用记录登记簿,对非常规用章记录备案。
5、 学会印章内容、数量、保管人员变动,此制度随之调整,由秘书长审核通过方可执行。